刑事有问必答85丨精神病人故意伤害他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发布日期:2024-07-09 浏览次数:405
我国法律对精神病人刑事犯罪作出了特别规定,近期,就有家属询问,精神病人故意伤害他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答:对于精神病人犯罪,要进行区分:一、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但要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
律师提醒
对于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公安机关经负责人批准后写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同级检察院。而对于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即使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在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经批准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百四十三条 对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连同相关证据材料和鉴定意见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
第三百四十四条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必要时,可以将其送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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