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狗主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发布日期:2023-10-17 浏览次数:1243

2023年10月16日8时许,四川成都崇州市羊马街道恒大西辰绿洲小区内发生一起一女童被没拴绳的大型犬只撕咬,大人为保护孩子也被狗撕咬的事件。


经崇州市联合调查工作组调查查明,10月16日8时许,邓某与女儿唐某在小区楼下行走时,遇一黑色犬只和一白色犬只,黑色犬只对唐某发起攻击,将其咬伤


(图片来源:新浪网)


17日,女童母亲在社交平台发文称孩子目前昏迷,已转入华西医院进行后续治疗。


(图片来源:合肥晚报)



10月17日凌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博士、副主任医师朱育春在短视频平台向大家讲述了会诊情况。


(图片来源:合肥晚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博士、副主任医师朱育春短视频截图)


目前最大的危险是来自腹膜后右肾损伤,以及所形成的血肿。当时经过华西团队以及当地医院五六个教授一起讨论,一致认为如果现在做手术去探查右肾,丢肾的概率非常高。所以对此最优的选择应该是保守治疗。朱育春说,狗咬伤是特殊伤口,所以不能一期缝合。而大面积的暴露皮肤裂伤的创面,有可能带来致命的水源电解质紊乱,以及营养和蛋白的流失。但所幸看到孩子的生命体征比较平稳,各项指标没有出现严重的危机值。“查体时,当打开小朋友的纱布翻身,整个创面暴露在面前时,不得不承认,作为一个有20年工龄的外科医生,这种震撼确实是比较巨大的。”朱育春说,两岁多孩子的皮肤娇嫩,整个右侧是多达20多处的咬伤,“最长的有8公分,真是让我不能直视。我也是两个孩子的爸爸,与孩子家长沟通病情时,感受到这两位年轻家长的无助与悲伤。”


崇州市联合调查工作组发布通报:8时20分,涉事白色拉布拉多犬于现场捕获,21时许犬只主人贾某到案。22时许,伤人黑色罗威纳犬被捕获;10月17日3时许,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到案。目前,警方已对该事件立案侦查,并对黑色罗威纳犬主人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图片来源:崇州市公安局)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江西理工大学法学硕士王林娟认为:本案中狗主人唐某可能面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民事赔偿责任。


本案中的涉事的犬只属于烈性犬种,案发前曾发生过伤人事件,在此前,狗主人应当预见到如管理不善可能会再一次发生伤人事件,发生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后果,但其却未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导致狗伤人事件发生。主观上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具体仍需依据警方侦查的证据而定。而过失致人重伤或死亡,最高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狗主人还可能承担民事责任,依据《民法典》 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通过视频记录的女童遇袭的过程,可以清晰地看出受害者一方没有法律规定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狗主人唐某可能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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