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对246件再审改判无罪刑事错案开展检察环节追责

发布日期:2022-02-28 浏览次数:1268

中国日报北京2月28日电“过去一年,各级检察机关按照‘应追尽追、从严处理’的原则,不护短、不遮丑,重点对2018年以来再审改判无罪的246件刑事错案开展检察环节追责工作,其中,最高检对错误关押10年以上的22件刑事错案追责工作实行挂牌督办。”近日,最高检检务督察局局长郭兴旺透露了上述案件的追责办理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防范纠正冤假错案、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等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一批重大刑事错案被依法予以纠正。

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一些案件后续的追责工作往往没能落实到位,案件追责“雷声大雨点小”,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针对于此,在2021年全国“两会”上,张军检察长作出“刑事错案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庄严承诺。

在这种情况下,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最高检检务督察局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刑事错案检察环节追责工作。

如何将刑事错案检察环节追责落实落地,践行最高检对全国人民的承诺?郭兴旺介绍,针对错案追责大环境尚未形成、部分案件时间久远以及责任认定难、调查处理难等情况,最高检紧抓“关键少数”,明确“一把手”为错案追责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推行省级院班子成员包案机制,抽调资深检察官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和调查核实工作,确保准确认定责任事实,精准提出处理意见。

据悉,为避免错案追究眉毛胡子一把抓,最高检检务督察局精准施策,制定出台一系列司法责任追究文件,进一步明确追责情形、责任豁免、责任划分、追责程序、处理方式等内容,确保追责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特别是建立备案审核制度。”郭兴旺介绍,针对各省级检察院报送的错案追责处理初步意见,最高检统一把关之后,最终形成处理处分决定,通过构建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机制,加强对下指导。“针对案件评查不认真、调查不细致、遗漏责任人、处理明显偏轻等情况,逐案反馈纠正意见。”他表示。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综合考虑错案造成的危害后果、司法办案理念的变迁等因素,严格区分司法瑕疵责任和失职渎职违法办案责任,依纪依规作出严肃处理。”郭兴旺特别指出,开展刑事错案追责工作的同时,还特别要求被追责人所在单位的检察长、分管负责同志和党支部开展思想工作,帮助责任人深刻反省失职失责对他人的伤害和造成的不良影响,确保追责工作既“严”又“稳”。

(本文转载自中国日报公众号,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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