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有问必答 32 | 刑事判决书要不要送达给当事人的家属?
发布日期:2024-02-29 浏览次数:744
问:刑事案件判决书要不要送达给当事人的家属?
答:刑事判决书除了应当送达给当事人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也应当送达给当事人的近亲属。
近亲属不服判决的,可以上诉。
判决书除了应当向当事人及其近亲属送达,还应当向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送达。
法条依据
第202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第294条第1款 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不服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辩护人经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0
该内容非常好 赞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