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有问必答 31 | 想申诉,如何书写刑事申诉书?

发布日期:2024-02-28 浏览次数:607

问:刑事案件当事人家属问,想申诉,但不知道如何书写刑事申诉书?

答:根据最高院有关刑诉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交的申诉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根据律师帮助当事人办理申诉案件的经验,在书写刑事申诉书中有以下注意事项:

1.  应当写明依据法律具体的条、款,比如认为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错误的,就应当在申诉书中写:“特依据《刑诉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向××法院提起申诉。”

2.  申诉请求一般包括两项,一是请求撤销或者变更原审,二是请求再审改判。注意请求改判部分应当写明具体的申诉请求,但是不能超过原审诉求。

3.  事实与理由部分围绕法律依据即第二百五十三条第几项的规定叙述即可。

4.  申诉人需要亲笔签名或者盖章


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申诉书模板(点击即可下载)

律师提醒:各地区申诉书模板可能存在细微差别,具体可参照各高级人民法院的规定,可登录各地区诉讼服务中心查询具体的诉讼文书样式。

法条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53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1)1号】

第452条第1款 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申诉通知书、再审决定书、再审判决书、裁定书;

(三)其他相关材料。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同时附有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附有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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